2017-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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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诺娅
这是诺娅CDT日志的第 7 篇文章已徒步 31 天累计行走 517 英里1.CDT徒步第32天第571.1-522.8英里“不走寻常路,只爱陌生人”用这句话来形容我的旅途,似乎再合适不过。我寻求刺激和冒险,拥抱每一个在路上的相似灵魂,而又冷落了寻常生活里那些爱我的人们。(开篇就这么沉重啊?)木鱼和灰鸟——这是一对奇怪的倩侣。木鱼大叔有点暴力癖,说话做事都有江湖气;他从不主动跟陌生人交流、让他笑一笑更是困难。加州老俩口都有点怕他,几次试图跟他搭话都宣告失败。而灰鸟,是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其实已经是大妈了)。她和木鱼的性格完全相反:平易近人,大大咧咧,其欢和其他hiker 搅在一起聊天,说话有点小女孩的气质。灰鸟和木鱼曾经在2015年就试图走CDT,但在900英里之后因为“吵架太激烈”而双双放弃。目前看来,二人还没有大动干戈的倾向。步道穿过古巴小镇,所有徒步者吃完早饭朝着旅馆走去。2.说起“只爱陌生人”这几个字,在灰鸟身上体现得再明显不过。灰鸟的口头禅是:“(我年纪大得)都可以当你的妈了。”实际上,此话不假;童颜童心依然留存的灰鸟已经44岁了,还在往天山童姥的方向发展,没有衰老的迹象。不过,她时常会扮演妈妈的角色,教导训斥(像我这样瞎胡闹的)年轻人。有一次,她和大酱哥因为什么事争辩了起来,便又搬出来了那句口头禅。大酱已经快30了,于是说:“如果你是我的妈,那你14岁就得生我了。唔,听上去像是一个悲剧故事(that'd be an unhappy motherhood. )而我,自从跟她讲了我那天扎营在藏水点、凌晨四点被脚步惊醒、以为自己就要一命呜呼的惊魂故事以后,她严厉地说:“以后不许再在路边扎营了,(此处省略一千字)。”而今天,因为要进城,我又把营地扎在了离公路1英里的一条土路边上。大家手里都拿着啤酒,唯独我举着蛋白质饮料。灰鸟亲眼看着我离开他们的营地,向公路走去。没有跟他们扎营、加上第二次睡在路边,她更生气了,连说了两句:“不要扎营在公路边”。我看着她,不知为何,眼眶突然有点湿润。我咽了咽喉咙,说:好的,我答应你,我再也不扎营在路边了。(然而就在我这行字的时候,我正牛仔式露营在一条土路边上...)几天前和加州老俩口进行了许多深度讨论密切磋商之后,我们的了解更深了。他俩有两天都走在我后面。在古巴重聚,分拍大叔自豪地给我展示了上面的照片:这是我自己的脚印。我在公众号曾经发过一篇文章《69座珠穆朗玛》,专门聊了徒步中的“孤独”这件事,开篇就是最强大脑式的脚印辨认功夫。毫无疑问,加州老俩口已经认得了我的脚印,并关注着我,就像几年前我在PCT上追逐着奶爸和卡洛斯的脚印一样。脚印,是我们之间无声的密码,是不用会面就能传递的温暖的力量。3.和脚印一样让人难以忘却的,还有背影。伤害那些爱我的人,似乎是我的一种天赋。我对灰鸟和分拍大叔的感动,似乎无法转移到那些和我最亲近的人的身上。往往是多年之后,才有深切体会。在PCT上,我当时的男友小文艺曾经来看过我两次;两次,他都在离别时拍下了我的背影。我不知道他看着我离开的时候,在想些什么。在我徒步、奔跑、追逐、冒险的日子里,他从达拉斯寄来我早已准备好的29个包裹;在我发了朋友圈之后,他才知道我是安全的;在我很多次的任性、冷漠造成的伤害之外,他依然默默守护着。他有爱的能力,这是我不能及的。我知道这一点,是看到了他拍的我的背影的照片。两次,他来步道上看望我,我都很烦躁:大部队在前方,我需要加倍赶路才能追上。临走时,我那么匆匆,步履急促,向北方奔命。我想,他能忍受我这样的离开,以至于能接受我最终真正的离开;而我不能,我也许此生无法承受一个人离去的背影。如果换成是我,我没办法拿手机拍下远走高飞的爱人,没法目送远行的亲人,没法承受别人比我先走。4.古巴小镇的一户人家贴出了“出售土地”的告示牌。古巴,人口800,却因为在某条新墨西哥州内高速边,而异常繁忙。旅人、摩托车手、徒步者、毒贩、印第安人、警察、醉鬼、农民,在这个西部的小枢纽,展开一幅浮世绘。这个小镇好歹有一个小巧玲珑的图书馆,取一些关于西南的地质和动植物的书来翻阅,看到感兴趣的部分就用手机拍下来;分拍大叔都被我的nerd气质感动了。据说这是全美国最繁忙的麦当劳,我读书少不要骗我。三个印第安大叔看我装扮怪异,便问我何去何从。他们对大陆分水岭略知一二,对于山里的黑熊颇有研究,其中一个大叔还说他有个朋友“恐低”,站在谷底望高处看会受到惊吓...左边的大叔是阿帕奇人,右边两位是纳瓦霍人,这两族都是近现代两个较大的印第安部落,和希拉河谷的Mogollon古印第安人有区别。阿帕奇人骁勇善战,1870年代其首领杰多米诺就曾以一敌百的悬殊实力差距率领阿帕奇人游击抵抗美国侵略者,最后还是以缴械投降告终,新墨西哥也在1880年代逐渐被白人占据。5.城镇的补给时间,也是各位在社交网络吹嘘自己的时间。所谓:虚荣心使人进步。看看英国六尺七大哥的脚,我倒是不想弥补这差距了。伍迪小哥,即上篇文章中提到的森林学毕业生,也是学以致用,在徒步中领略活体自然博物馆。他说他从小就对沙漠植物、爬行动物、真菌和昆虫感兴趣。后二者也是森林学的重要学习对象,毕竟有很多树,就是因为真菌和虫蛀而死亡的。在几瓶啤酒之后,伍迪和分拍大叔两个学霸,在酒店院子里聊起了北美板栗树。对于看过世界名著、美国高中教科书、徒步者必读书目/不读就没有谈资的《林中漫步》A Walk in the Woods的读者来说,比尔布莱森对板栗树的悲剧描写极其生动:曾几何时,这些是阿帕拉契亚山脉、俄亥俄流域至密西西比最大的树木,高度可达30米,周长3米。20世纪初期,亚洲传入的某种真菌大量袭击了北美板栗树,茫茫森林,放眼望去尽是白色的真菌和垂死的大树。和钟叔/施老师谈起枯萎病,二人不约而同提到1845年爱尔兰土豆枯萎病造成了举国逃难,这是我高中历史的桥段之一。可以说大量的爱尔兰移民为今日的天主教和民主党提供了中坚力量...北美板栗的消亡,导致了白尾鹿、野火鸡、黑熊等生物的食物链损坏。更奇特的是,这和树种成了美国生态爱好者心中的“神树”,众多民间机构专门为了保护这一个物种而设立(如美国板栗树协会),而很多自然爱好者致力在有生之年以能种上一两科板栗树为骄傲。(杂交和转基因,是目前两种培育抗真菌板栗树的方式,主要目的要么是引入中国板栗树抗病基因杂交、移除脆弱基因,要么是引入有中和作用的酶,让被感染的树不至于死亡。)一个国家,一大群人,包括两个徒步的喝得醉醺醺的学霸,能在这样一个偏远的城镇、为了这样一个单独的“微不足道"的物种而讨论了半小时,也是个引人深思的现象了,关键是我竟然写了这么多超纲的内容...6.长距离徒步在国内刚刚开始流行,可已经在港澳台地区风行一段时间了。一方面是港台信息开放,可以上某些被河蟹了的参考资料网站(如脸书PCT群),另一方面是香港和台湾的步道系统已经非常发达了,台湾也已经有了自己的guo jia步道。在各种亚文化徒步书籍和好莱坞大片如雨后春笋冒出来之后,台湾人和香港人已经以每年20+人的速度攻占了PCT和AT。两年前我走阿帕拉契亚步道时, 收到了台湾前辈任孟洁的来信。今天刚到古巴小镇,去超市买了东西,正回到房车旅馆准备洗澡,就被一个台湾口音的大叔拦住,想跟我分房。聊了两句之后,我意识到了他就是那位在派镇的签到簿上写下了自己的故事的中国人:“我的步道名是CAT,C代表我的故土--中国;A代表我的居住地--美利坚;T代表我的出生地--台湾。”当时读到他的留言,发现署名时间是5.8,比我到达派镇早了整整两周,便以为在步道上遇不到了,只得作罢。毕竟,在长途步道遇到同胞的经历,在AT上只发生过一次(北京大妈Elaine Ma, 现居德州)。任孟洁大叔于2014年徒步阿帕拉契亚步道,在终点卡塔丁山顶的标语。目前我不保守估计,华人完成AT的人数应该是20+,PCT人数30+。没想到,大叔在泰勒山附近因为剧烈的脚痛,不得不下山、回加州休息了两周。今日他坐长途汽车,回到了新墨西哥, 正赶上我经过古巴小镇。寒暄两句之后,他才意识到我就是“那个”张诺娅--那个两年前他邮件联系过的女孩。真是人生无处不相逢--今年大陆分水岭上的两位华人就这样相遇了。我教会了大叔使用Instagram 查雪况照片,发现他对科州的雪量、爬雪山需要的装备等信息基本不知晓,而且没有冰雪经验。再者,大叔跳过了90英里的步道没有走,从Grants到古巴镇的大好西南风光没有领略,(错过这么大一段路,也不好claim a thru-hike),刚好借用弥补错过路段的时间、等待科州雪化掉。第二天清晨,在我告诉大叔详细的水源情报、确认线路信息、和步道天使联系了之后,大叔向南出发,去弥补因伤没走的90英里;我继续北行,希望能在科州重聚。7.为什么大叔会想要向南走、弥补未走的路段?这里要给大家介绍两个词汇--purism, HYOH。 Purist. 名词。“纯净式”徒步者。要么走完官方步道的每一寸土地,中间无断线;要么从墨西哥到加拿大,有一串连续的脚印(continued footstep).HYOH: hike your own hike. "走你自己的路”,用你自己的方式诠释长距离徒步。什么才算是真正走完了“大陆分水岭”?每个人的答案不同,HYOH。目前我在步道上见到了三种理念:1,尽量走官方路线、不放过每一寸土地、包括公路徒步。我和加州大妈大叔属于这一种徒步者。 2,尽量走风景好的路线;如果步道在公路上,可以允许搭车,不走公路的部分。台湾大叔和马克大爷属于这一种。这种主张的人要么有伤、不便于走硬化路面;要么是以前就走过了CDT,这次只想换几条路线走走,对公路不感冒。3,只走两个补给地之间的最短路线:往往是公路。英国人丁安、美国姑娘晕羊是这个理念。神奇的是,丁安的脚伤就是走公路走出来的,然而他对抗脚伤的方式、逃避科州大雪的方式,居然是继续走公路。)因为公路往往比步道短,而且不用找路。)晕羊更夸张--如果发现步道比较难,她就会从地图上发现最近的公路、一路公路进城。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完。我其实打心眼里不爱走公路,所以对第二种徒步者表示非常理解。对于第三种人--那种只爱公路的人--我把脑袋扭了360度、思前想后、寻寻觅觅,依然想不通为啥这些人要长距离徒步--开个车沿着高速兜风不就行了?算了,不评判人家的选择是一种美德,毕竟我们要HYOH。8.CDY第33天第522.8-534.1英里,今日11.3英里在古巴小镇的麦当劳用网,警车停了好几辆,感觉无比“安全”。朋友在网上发布了CDT最高点Grays Peak的图片,看来还没有必要快马加鞭地往雪地里钻。整理了过去5年在西南户外和旅游的照片,可惜bucket list里还有一大堆“未完成”。和加州夫妇在麦当劳道别时,他俩依旧对科州的雪十分担心,准备去圣塔菲休息一礼拜,等雪化一些再走。我虽然没说出口,但心里已经十分向往白雪披肩的圣胡安山脉了。14年的内华达山脉,如果不是大雪封山、踉跄独行,怕我也不会留下那么珍贵的回忆。白雪,是步道的一部分,是我早就“签到”了的大礼包;没有挑战,就没有奇遇。平淡无奇的安稳旅途,不是我来走路的原因。(不然就在德州走走高速得了。)还有一个因素,就是落基山脉的季风季节。进入Monsoon Season之后,天天有雷雨。如果遇上了高海拔、大风、雷雨,怕是几年前失温的杯具要重演。所以,趁着季风还没来,快快冲出圣胡安的暴露地带,不失为一种权衡。出城,上山,依然是私有土地的农场,马儿徜徉。大姨妈第二天+爬坡+过河+下雨。步道上的大姨妈迟来了10天,居然破天荒地肚子疼(以往基本不疼),下个雨、上个坡,居然就不疼了。嗯、痛经,大概是因为没有进行剧烈运动吧?姑娘们的哪次痛经不是在坐着和躺着的时候最惨烈呢?在山顶的残雪里找了块儿干的地扎营,坐在帐篷里咬一口白雪公主的毒苹果,觉得好似升仙般畅快。9.CDT第34天第534.1-558.3英里,今日24.2英里从需要和牛一起享用水源的沙漠,上升到皑皑白雪,不过几个小时;从极热到极冷,干燥到湿润,没有树到针叶林,也就是几千英尺爬升的结局。早上九点,在Los Pedros山顶,我过了人生最长的一条“河”--在水沟步道里,走了10分钟左右,从脚到头皮都已经刺骨得没了知觉。要么是雪,雪化了,就是泥沼、过剩的溪水、溢出汁液的草甸。万事不能两全啊。这种残碎的雪路虽然好走,但实在是一个字:丑。我觉得一个星期之后,站在科州的雪原上,我一定会怀念这种残雪的。人就是这么作,没事儿找抽不就是探险者的共性吗。山顶的北坡,雪随着海拔降低减少了,一大片倒树又增加了一道道路障。小树还好,马兰开花二十一,跳橡皮筋似的就过去了;而那些和我身高差不多的“木马”,就需要跳、爬、躺、跪等等奇怪的姿势来解决。两位天使出现了。他们是Albuquerque骑马爱好者俱乐部的志愿者,专程赶来清理"路障"。大爷说,去年在0.3英里的路段,锯了70多棵倒掉的杨树。一位大爷曾经在林业局工作,他介绍说aspen这种树喜阳(shade intolerant), 冬天雪大、不见光,aspen就会大面积死去。这个路段大倒树,并不是因为山火,而是由树木死亡造成的。和大爷作别后,后面果然再也没有倒树当拦路虎。看来徒步者的路,需要骑马爱好者来清理;人民百姓当家作主,指望政府是靠不住的。听着村上春树聊马拉松--“痛苦难以避免,而磨难可以选择”,捡起一块鹿骨头装个怪,也算是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人家的痛苦(死亡)之上了...新墨西哥北部的梅萨。晚上又把营地扎在土路边上,半夜狂风四起,算是对我的惩罚吧?10.CDT第35天第558.3-576.5英里,今日18.2英里半夜勉强在狂风里露天睡了两个小时,却要在1点之前赶路18英里、到鬼影牧场去赴约。好在,有这个小哥出现。“冬天”哥,比我大两个月的流浪汉。冬天在高中时期经历了抑郁症,对自己家庭带来的重压不满,在大学第二年辍学,去离家一小时以外的某个小镇流浪了8个月。早上领取救济粮,下午去图书馆坐坐,晚上去城里的公园接待其他流浪汉。夜里,那些卖场的艺人歌舞升平,他也结实了四方“在路上”的人们,有些人是生活所迫,有些人是不愿劳动,还有一些人像他一样,是一种主动的选择。之后的五六年,他每隔几个月就“逃出来”一次,当一个季节性的流浪者,搭车、睡路边、逃离警察的“骚扰”。无聊了,就会到家乡,做一份短期的工作。路上有友谊、有奇人,也有些惯性流浪汉(生活在丛林里,害怕被警察发现)要挟过他,说要“割了他的喉咙”。 冬天哥也是受了《走入荒野》的影响。我对冬天哥说:你有没有发现,其实《走入荒野》的克里斯,生的是一种“城市病”。如果克里斯从小在自然里长大,牧牛放羊,骑马打猎,做一个农场主的儿子、一个地主、一个游荡的印第安苦工,他也许不会有这样的奇特“信仰”,做出这么浪漫主义而不尊重自然也不尊重自己生命的“仪式化慢性自杀”,也不会不带关键装备、缺乏必要经验,就想去林子里生活。一个在美国大农村里长大的人,最反感和最陌生的,也许就是这种“作”了。冬天哥表示赞同,因为他接触过的农场民工、生活在城市以外的户外环境中的人,无一不觉得克里斯的做法荒谬至极。同理,美国对环保主义最嗤之以鼻的,也就是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而环保主义者,常常是城里人(如约翰缪尔)。经济学上讲:一个物品的价值,和它的稀缺程度有关。这大概就是实例吧。冬天哥捡起了路边一棵巨大的蒲公英、吹了起来。我们的身世,又何尝不像蒲公英一样呢。我对冬天哥的生活方式没有评判,但我爱听他的故事,哪怕他性格害羞、不爱讲述。11英里的土路,烈日高照,竟然很快就过去了。11.在鬼影农场,几位从LosAlamos赶来的中国大哥哥大姐姐带来了亲手做的川菜美食、甜点、饮料和啤酒,来步道上“拦截”我这只女流浪汉。一群学术与颜值兼备的前辈们。他们当中有几位在Los Alamos国家实验室工作。Los Alamos地方虽小,却在整个人类历史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这里就是二战时期美国“曼哈顿计划”的温床,是秘密的原子弹研发实验室;土地被联邦默默低价购买,原住民被默默疏散,不动声色地为开发原子能腾出地方。LA的地址也是保密的,署名都是圣塔菲市区的某邮箱;这种军事特区,一切都像是一个平行世界。如今,LA是全美国博士比率最高的城镇,地价攀升,文化教育都是全州榜首,夜不闭户,也有丰富的户外资源。大家伙从“原子弹之乡”带来了丰富的物产和美食,我竟然吃到了家常糖醋排骨和口水鸡Abiquiu Lake是美国军方工程局的水库,由国土局管辖其营地,背后的草帽山是一个巨大的梅萨。Georgia Okeefee,二十世纪美国现代派画家、水粉大师、先锋主义者。她的一生跌宕起伏,极具传奇色彩。鬼影农场有一栋房子曾是她的度假中心;在丈夫去世之后,她从纽约搬到了进出都要坐马车的没有公路的新墨西哥,在Abiquiu和圣塔菲落户,直到99岁去世。Okeefee为鬼影农场画的牛头标志Okeefee画的草帽山;如今,还有画家在新墨西哥成天画云、画山、画岩石的光影变幻,如此度过一生。12.穿黄色体恤的是“路痴”大爷。路痴大爷不仅不是路痴,还是世界少有的“三重三重冠”,即triple triple crown。大家熟知的太平洋山脊和阿帕拉契亚,已经分别被它走了3次;如今是他第3次走大陆分水岭。几乎每年夏天,他都在某一条长距离步道上。大爷在鬼影农场定了一间房,每晚150美金巨额房租,却一分钱都不要我出;不仅如此,他还捡了俩老伙伴--伍迪和迪伦。迪伦和伍迪在手抓川菜, 并对黄飞红花生赞不绝口。从NB910(右)换到了Altra Lone Peak, 期待人生第一双0 drop平底鞋.旧鞋的鞋底已经被磨得很厉害了,不过目测依然还能穿一两百英里。为登山杖加上了挡雪片,背包里装上了雪链子,期待着新的一段路--90英里、四天路程之后,我终于要到科罗拉多了!13.CDT第36天全休日,鬼影农场 鬼影农场的大门。鬼影农场在19世纪末被白人买下,由两位传奇女性将其变成度假牧场,全美国(尤其是邻居--得克萨斯)的富豪常来居住。鬼影牧场还在宅地阶段的时候,牛仔、墨西哥人、原住民冲突频发,创始人两兄弟因为争夺黄金而互相残杀,歹徒弟弟后来被吊死在树上。后来人常听到鬼魂窃窃私语,所以女主人名之曰Ghost Ranch. 鬼影农场再度易主,被长老教会买下。如今,它已不再属于教会管理,而是有专门的基金会。这里现在是一个度假、教育、理疗中心,有两个博物馆、图书馆、骑马、按摩、徒步导览项目,且有大量的艺术、考古、文学“度假/学习项目”。人们在这里住上一周,包18顿饭、每天的课程,但是价格不菲,连扎营都要六七百刀。19世纪末,考古学家Baldwin在这里发现了一批三叠纪恐龙化石。现在,这里是新墨西哥州最有名的“飞龙”的发现地,也是全世界发现许多三叠纪恐龙化石的地方。人类学博物馆里,展出印第安人为全世界做出的最伟大贡献--玉米。野玉米籽培养成今天的玉米,并不容易。另外,印第安人培育的土豆、红薯、花生,都是世界首创。如今人们食谱上半数农作物,都是首先由美洲印第安人培育出来的。图书馆24小时不打烊,真可以在这里住上一礼拜!白天去爬爬梅萨、走几个tour, 晚上在图书馆里翻翻新墨西哥历史,三餐都在食堂吃自助,还有博物馆和游泳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