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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岛是申根协议国家。中国公民赴冰岛须提前在冰岛驻华使馆、丹麦驻上海或广州总领馆办妥签证。持香港或澳门特区护照者可免签入境冰岛。
是否需要面签:需要面签。
建议办理时间:最多提前三个月。
签证费用:60欧。
冰岛签证申请提交至北京的冰岛驻华大使馆或广州和上海的丹麦签证申请中心。
冰岛签证处只会根据特定的情况接收个人旅游签证的申请。
在提交个人旅游签材料的时候,要签署一份保证旅行的主要目的国和停留国是冰岛的声明并在旅行结束后带上符合使馆要求的材料来使馆销签,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将被其他申根国家共享,任何虚假行为将影响申请人今后的申根签证的申请。
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 备注:冰岛及中国公共假日期间将不受理签证申请 电话:+86-10-8531 6965 / 6958 传真:+86-10- 6590 7801 邮箱: visa.beijing@utn.stjr.is
申请受理时间: 0800至1430(周一至周五) 领取护照时间: 0800至1500(周一至周五) 信息咨询: 咨询电话:021-5185971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至1500 电子邮件: infosha.dkcn@vfshelpline.com
申请受理时间:8:00-14:30(周一至周五) 领取护照时间:8:00-15:00(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86-20-38681304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15:00 电子邮件:infocan.dkcn@vfshelpline.com
下载冰岛签证申请表格
填写申请表格,按照使馆要求准备材料。
个人旅游签证材料
1、旅行计划及日程安排(冰岛文或英文), 包括在冰岛和其它申根国家的停留日期以及地点(预定酒店名称、电话、传真及停留时间等相关证明)。
2、经确认的往返机票预定单。
3、一套填写正确的"申根签证申请表格" 本人签字, 需原件。
4、两张两寸彩色护照照片, 别在申请表格上 - 彩色,3 x 4cm (约1.2 x 1.6英寸) - 正面免冠,白色背景。
5、护照,要在您的签证过期后仍然有效3个月,必须至少有两张空白页。
6、申请人护照的身份页的复印件(如有延期页,须提供延期页的复印件)。
7、能覆盖在申根地区的实际停留时间,且最低3万欧元 (300,000人民币) 保额的医疗保险。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人的 户口薄的所有内容页的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9、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10、不动产所有权的证明(须提供英文翻译)。
11、申请人冰岛停留期间偿付能力证明 最近3至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无需存款证明
注意:此银行担保证明仅适用于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
12、由单位或公司出具的信函(注明单位或公司的地址、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章,须写明此负责人的姓名及职位),此信函须写明:申请人的职位、收入、请假许可、 回国后工作关系的确认. 如申请人已退休,须提供退休证。
注意:申请人须提供以上信息的原件、复印件及英文翻译。
13、能显示以前的出国旅行的信息的证件; 如旧护照上有以前的旅行信息,须提供旧护照。
请注意:使馆/领馆在合理的情况下,在审理签证申请的过程中有可能索要材料清单以外的材料。申请人按照材料清单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不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前往北京的冰岛驻华使馆提交材料。冰岛签证申请亦可以通过广州和上海的丹麦签证申请中心递交。
申请人需要到签证中心/使馆/领事馆面签。
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 备注:冰岛及中国公共假日期间将不受理签证申请 电话:+86-10-8531 6965 / 6958 传真:+86-10- 6590 7801 邮箱: visa.beijing@utn.stjr.is
申请受理时间: 0800至1430(周一至周五) 领取护照时间: 0800至1500(周一至周五) 信息咨询: 咨询电话:021-5185971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至1500 电子邮件: infosha.dkcn@vfshelpline.com
申请受理时间:8:00-14:30(周一至周五) 领取护照时间:8:00-15:00(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86-20-38681304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15:00 电子邮件:infocan.dkcn@vfshelp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