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旅游第六年,已经数不清这是我的第几篇游记。但是,黄刀,一个不怎么出名的小镇。总是给我一翻别样的感觉。让我想留又不敢留。黄刀,给我的感觉太像是一位女子。有一句歌词“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灯火阑珊处可有人看见我跳舞”。黄刀像是一个无人问津的女子,白天时,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到了晚上,她就出来放肆的舞蹈,欢唱。看起来有些安静优雅,但有时也会美的狂热,美的让人让人心动。我第一次了解黄刀,并不是看什么游记,或者看了什么旅行社的广告。而是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做“Northwest Passage Solo”,作者叫David Scott Cowper, 是一位航海探险家。这本书有点历史了,写于1990年,记录的是他1970年到1990年的探险史。黄刀,Yellowknife,出现在这本书里,是作为一个淘金的地点。这是黄刀给我的第一印象。当时只知道黄刀可以看见极光,但我对极光的兴趣,并不如对这淘金热历史的兴趣浓厚,直到我亲眼见到这传说中的北极光……在这本书里,反复用到一个词来形容黄刀。“Tantalizing”。直译成“诱人的”。是啊,黄刀是个多么诱人的地方,黄金,美景。说句大言不惭的话,我这个年龄。已经对金钱没有什么追求了。黄刀勾起我心弦的,只有那美景。很难想象,我这个年龄,还能被这世界上的某种景观所感动,所触景生情。也许这“除却巫山不是云”,来的还不够多吧。当心中开始有“黄刀”,这个名词后,我的生活变开始为他准备着。我不曾想像David 去开一个破船独自一人环游世界。我只想看看,那黄刀“姑娘”,被人类疯狂的抢夺黄金之后,是一番什么样的景象。我本想做火车去黄刀。没想到,这个小镇还没有通火车。想想也是,都是冻土地带了,造铁路的成本,应该是很贵了。我不喜欢做飞机,我选择了开车去黄刀。我是单身,一身轻松,路上苦点累点,完全没关系。我的座驾是一个8岁的雪弗莱克鲁兹,跟着我走南闯北,从美国东海岸,开到西海岸。现在又跟着我去黄刀。我从温哥华出发,中途要去趟埃德蒙顿看望一位朋友。算了算,路上花的时间一共是6天。谷歌地图上显示开一天就到的,我也不知怎么,自己开了六天。从埃德蒙顿到黄刀,一路上因为信号不好,路况不好,我开的很慢。过了埃德蒙顿大概600公里之后,就是完全没有信号了。我平时很喜欢在开车的时候思考问题,这一路,却没有太多精力思考,只是一路都觉得很平静,这5天,更像是一场修行。我但凡遇到加油站,都会把游加满,我出行的时间是4月,这路上是从4月15号到4月21号,在路上就能明显感觉到自己越来越往北,因为白天的时间越来越长,这和当时快到极昼可能也有关系。我刚出发时,黑夜有5个小时,在4月15号,埃德蒙顿早晨5点就天亮了。到达黄刀时发现,12点天色还没完全暗下去,凌晨4点就已经是黎明。最后一天,当我才开到McKenzie River的时候,就已经看到很大的旅游车写着“Aurora Story 极时旅游”。那是我初次感受到,我可能快到黄刀了。(后来因为实在不知道怎么找极光,我参加了这个旅行社,感觉还挺专业的,他们总能找到极光在哪儿)心里除了欣慰,还有些窃喜。我不用在看地图了,跟着这辆车,就能把我带到黄刀了。我跟着这辆车开了一个小时,前面的车突然拐进一个小路。都开了一个小时了都还没有到黄刀,我怀疑自己是不是跟错车了。掏出手机看了一下才发现,原来距离黄刀还有500公里。反正我也不是那么“目标明确”的人,我就跟着这个旅游巴士进了小路。因为写着“private road ”,我没有再跟进去,只是在路口看着。我意识到,这里是个打猎的地方,有吸引野生动物的“陷阱”。我下车走了走,拍了些图片。(都4月底了,还有这么厚的积雪),稍稍整理了一下图片。我在这里看到了鹿的脚印,很大的脚印:比较惊奇的是,我看到了这样的大坑,如下图:(图片里看起来小多了,实际上这个坑比我的脸还要大两倍,我的好奇心可没这么容易消散。后来我问了一个导游,导游说这是猞狸在抓兔子的时候留下的大坑。原来我这么幸运,看到了大自然的物种在角逐中留下的痕迹)还有狼脚印(图片里看起来像狗脚印,我在这里停留了大概20分钟)【精彩来了】我看到有个东西在远处的一个大礁石上盯着我看,有点像是狼,因为太远看不清,我就放下手机,打算用相机拍一拍,看看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当我拿起相机对着他拍照的时候,他突然跑开了,留下了这一张照片:这张照片成了我这次行程里最骄傲的一件事。可惜的是没有拍到他在礁石上看我的样子。有点可笑的是,我后来拿这张照片给导游炫耀,他竟说这是狗,还给了我种种理由说这不是狼,是狗(理由如下:我拍这张图的地点附近是有人住的。住这么偏僻的地方,人们为了防止狼跑来,都会养狗)我说:“是不是因为太胖了就不是狼?我没有见过这么胖的狼”导游:“这边的狼都很胖,最瘦的也和这图片里的差不多。但这拍摄的地点不对,所以这不是狼”我想,狼应该是很机警的。我拿手机拍他的时候他不动,用相机拍他,他就立马跑开了。根据我的浅薄学识,狼是会担心你拿出的是枪,所以才会立马跑开。 狗肯定是不会害怕这个的。在这里就请广大网友帮我鉴定一下,这究竟是不是狼。(麻烦网友们在下面评论,说说你的看法,究竟是狼是狗?)这里的阳光真的很好,虽然看起来白雪皑皑,在车里躺着很暖,很惬意,让你感受到无尽的生活的阳光与美好。你根本不会想象到,到了晚上它会变成一幅完全不同的景象。继续行驶时已经是黄昏了。虽然道路两旁是很厚的积雪,但路上的雪是已经化了的。很惊喜的是,回去的路上,竟然看到了一只水牛。这图片拍的太不清楚了。(后来我也参加了Aurora Story的团,叫“Canadian Wildlife Tour”他们来的地方离这里比较近。证明这里确实是水牛经常出没的地方。)(内心很骄傲的是,我参团的那天,我们有看到水牛,鹿,猞狸,貂,但没有看到狼。于是我又把我那张不知是狼是狗的照片给车上的人炫耀了一番。我说这是狼,也没有人提出异议)我晚上1点才到旅馆。我是在携程上定的,选了个比较便宜的。名字叫“北部轻量汽车旅馆”,到了之后发现,人家的名字是“Northern Light Motel”,这不该叫做“北极光旅馆吗”。是的,翻译成“北部轻量汽车旅馆”也没有问题。这个酒店又老又旧,设施也比较差,我就不推荐了。但是价格是不错的,适合我这样对住宿不讲究的单身汉子。我到了房间后发现打火机没气了,又下楼出去买打火机。刚出旅馆,就看到天边一抹绿色。没想到,这成了我和极光的第一次相遇。像是撞个满怀。让我震惊的不是极光本身,而是我这个大男人,看到极光竟然还会心跳,上一次有这种心跳的感觉,都不知道是多少年前了。来之前,我看到网友说,用手机是拍不到极光的。我就拍到了,你们还有什么话要讲。上面这两个就是我用手机拍到的。我都忘了自己是去买打火机的,我驻足观看了很久。也想来一张合影。才感觉到没有女朋友的悲哀,想要合影的时候,没有人帮忙拍照。上面那张照片是我拍到的极光最强烈的。我还是懂点常识,去光污染少一些的地方,看到极光更好。于是我开车,朝着一个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方向的地方行驶。到了一个很黑的地方,再下车,极光就成这样了。我恨自己因为想找更好的位置而错过的更好的极光。我在拍这束极光的时候,被一个女孩儿搭讪了,让我帮她拍照片。是一个韩国女孩儿。别乱想,下文可能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把这照片也放上来你们帮我分析下,是不是因为我把别人美女拍成了这个样子,才没有故事下文的?人长得挺好看的,可是光线太暗也不是我的错啊。如果你们是觉得我把别人拍太丑了,才导致没有故事下文,请回复1. 如果你们觉得我拍的挺好的,请点个赞。谢谢你们帮助我让我心里对自己的拍照水平有点数。(未完待续)本来想写写因为看到极光而引发的感想,越写越偏,越写越跑题。可能注定了,我不是一个深沉的人。如果网友们你们想看下文,我就继续写。要求不高,超过20个赞,我就继续。